一、距离

  1. 0. 15m: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能超过左右车把0. 15m。

  2. 0. 20m:两轮摩托车载物长度不能超出车身0. 20m。

  3. 0. 30m:车辆靠边停放后右车轮与路沿的宽度不能超过0. 30m。

  4. 1. 0m:行车时与两侧车辆横向间距不能小于1. 0M。

  5. 1. 5m:在高速会路上车速达到或超过100km/h超车时,与被超的车辆横向间距不能小于1. 5m。摩托车载物限高1. 5m。

  6. 2.5m:轻型货车载物限高2.5m。

  7. 4 - 10m:车直接牵引时两车保持的安全距离是4 -10m。

  8. 30m:距离公交站、加油站、急救站、消防队门口、消防栓30m内禁止停车车辆。近光灯照射距离需30m以上。

  9. 50m:距离路口、铁路道口、隧道口、窄桥、窄路、弯路、陡坡、施工路段等50m内禁止停放车辆。能见度小于50m,限速30km/h(指的是普通道路)。在高速公路上能见度小于50m,限速20km/h。在高速公路上车速低于100km/h,前后车距保持50m以上。普通道路放置危险警示牌50— l00m(车前、后方向都应该放置)。

  10. l00m:在高速公路上能见度小于l00m,限速40km/h。在高速公路上车速达到或超过100km/h,前后车距保持loom以上。远光灯照射距离需l00m以上。

  11. 150m:高速公路放置危险警示牌不少于150m。夜间会车开启近光灯的距离不小于150m。

  12. 200m:在高速公路上能见度小于200m,限速60km/h。

  13. 500m:驶离高速会路时,应距出口500M选择右道行驶。

  二、车速

  1. 20km/h:在高速公路上能见度小于50m,限速20km/h。

  2. 30km/h:经过路口、铁路道口、窄桥、窄路、弯路、陡坡、施工路段、进出非机动车道等任何复杂路段或遇有恶劣天气,限速30km/h。牵引和拖曳车辆时,限速30km/h。没有中心线(没有划分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)的城市道路限速30km/h。

  3. 40km/h:没有中心线的城市外公路限速40km/h。在高速公路上能见度小于l00m,限速40km/h。

  4. 50km/h:只有中心线(一个方向一条车道)的城市道路限速50km/h。

  5. 60km/h:在高速公路上能见度小于200m,限速60km/h。高速会路右道的最低限速60km/h,也是我国高速公路正常行驶的最低限速。

  6. 70km/h:只有中心线(一个方向一条车道)的城市外会路限速70km/h。设置最高时速达不到70km/h的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。

  7. 80km/h:在高速公路上时速达不到80km/h的车辆只能在右道行驶。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限速80km/h。

  8. 90km/h:同一方向三条或以上车道的高速公路中间车道最低限速90km/h。

  9. 100km/h:同一方向两条车道的高速公路左道最低限速100km/h。高速公路安全距离确认路段,用于确认车速为100km/h时的安全距离。

  10. 110km/h:同一方向三条或以上车道的高速公路左道最低限速110km/h。

  11. 120km/h:高速公路所有车道的最高限速120km/h,也是我国高速公路行驶的最高限速。

  三、时间

  1. 2s:行车时视线不能离开行驶方向2s以上。

  2. 3s:开启转向灯3s后,方可变更车道。

  3. 20min:连续驾车4h,须休息20min以上。

  4. 24h:因故不能参加交通事故调解,应提前24h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。

  5. 3天:车辆注册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  6. 7天:被记12分的驾驶人须参加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。

  7. 10天:发生交通事故请求公安机关调解的,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10天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。交通事故事后请求处理的,应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提供事故证据。申请变更车身颜色,应在变更10日内向车辆管理所交验机动车。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二次或以上被记12分的,科目一考试合格后10日内考科目三。

  8.15天:违章缴交罚款的期限为15天。被记12分的驾驶人15天内去接受处理,逾期不去的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。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处15天以上拘留。

  9. 30天:驾驶证信息发生变化应在30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。机动车被扣留后应30日内来接受处理。

  10. 3个月(90天):驾驶证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或90天内换证。机动车被扣留后30日内不来接受处理,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,依法拍卖被扣机动车。

  11. 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: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。

  12.半年(6个月):60岁或以上的驾驶人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半年内体检。

  13. 1年(12个月):60岁或以上的驾驶人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半年内体检,1年1次。小型车辆巧年内1年1检。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。领取驾驶证的头 12个月为实习期。车辆保险周期为1年,每年投保一次。驾驶证逾期1年未年审、换证,注销驾驶证。1年内可重新申领。(须参加驾驶证恢复理论考试)。

  14. 2年:小型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,6年内2年1检。被吊梢驾驶证的2年后可重新申领驾驶证。

  15. 3年:发生交通事故(没有逃逸)如需追究刑事责任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如逃逸的,没有致人死亡的判3一7年,致人死亡判7一15年。

  16. 6年、10年、长期:驾驶证的有效期分别为6年、10年和长期。

  17. 终生:交通肇事逃逸的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能重新申领。


本站部分文章和图片来自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告知,我们将配合删除,反馈邮箱:34200611@qq.com。欢迎转载,请注明出处!